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丽江市妇联印发通知号召全市各级妇联认真开展“六个一”活动 把学习张桂梅精神引向深入

2021.01.22

12月3日,中共中央授予张桂梅等同志 “全国优秀共产党员”称号。6月29日,云南省委宣传部授予张桂梅同志“云岭楷模”称号。张桂梅同志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扶贫重要论述的忠实践行者,是我们身边涌现出的“守初心、担使命”的先进典型。   近日,丽江市妇联印发《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向“云岭楷模”张桂梅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号召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干部要对标先进,以张桂梅同志为榜样,坚守初心、勇担使命,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优势和模范作用,激励广大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坚守初心、牢记使命,听党话跟党走,巾帼建功新时代。   《通知》强调,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充分认识持续深入开展向“云岭楷模”张桂梅同志学习活动的重要性,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,进一步增强向“云岭楷模”张桂梅同志学习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,持续深入开展好向“云岭楷模”张桂梅同志学习活动,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效果。   《通知》要求,各级妇联要结合工作实际,认真开展“六个一”活动,把学习张桂梅精神引向深入。一是组织开展一次专题集中学习活动。各级妇联组织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、“三会一课”、座谈交流、听取报告、专题培训、主题党日、党员活动日、组织生活会等多种形式,组织开展一次学习张桂梅同志先进事迹集中学习活动,深入学习张桂梅同志先进事迹,通过对标学、深入学、讲感想、谈体会、话心得,教育引导激励广大妇女和家庭以张桂梅为榜样,找差距,自觉对标,真正把感动变为心动,把心动变为行动,把行动变为带动。二是组织开展一次“集中研讨”活动。以“我向张桂梅同志学习什么、怎么做”为主题开展研讨,并将“学习张桂梅同志先进事迹”列为近期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的中心工作,以此推动家风家教家庭建设。三是组织开展一次“学习感言分享”活动。要结合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、“学习身边榜样”,把学习张桂梅同志先进事迹列入党课内容,进一步深化学习成效,推动全市妇联组掀起学习张桂梅同志先进事迹热潮。四是组织开展一次邻里守望公益慰问活动。结合脱贫攻坚复检巩固,带着任务、带着问题深入“挂包帮、转走访”挂钩联系点开展一次公益暖冬慰问活动,实地了解和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。五是组织开展一次“抓党建带妇建、妇建促党建”主题月活动。各级妇联组织以系统行业领域为单位组建“党员先锋队”“巾帼志愿服务队”深化共创共建共治,助力“五城同创”建设。广泛开展文明创建宣传活动,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,带动形成人人关心、人人支持、人人参与、人人共享的良好社会自治管理格局,凝聚创建活动的强大力量。六是组织开展一次深度宣传活动。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组织邀请张桂梅同志先进事迹宣讲报告团成员,持续在辖区内、系统行业内开展宣讲报告,深入广泛传播张桂梅同志先进事迹。   《通知》强调,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把深化学习宣传张桂梅同志先进事迹作为深入推进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有力抓手,推动“张桂梅精神”在丽江开花结果,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、推动发展、服务人民的精神动力和力量源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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